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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收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09:22:1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期间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判决生效前,这段时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判决还未生效前,夫妻还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针对离婚诉讼期间收入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诉讼期间收入
  • 离婚诉讼期间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判决生效前,这段时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判决还未生效前,夫妻还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单方面诉讼离婚的条件如下: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2、起诉的一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有起诉的事实及理由;4、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同时起诉必须递交起诉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 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二)律师代理费

    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 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 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

    (三)房屋评估收费

    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价值存在异议,法院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

  • 一、夫妻感情问题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二、财产分割问题技巧三: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技巧四: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三、子女抚养问题技巧五: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包括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均可以。...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

  •   导读:本文法律快车网为您列举了诉讼离婚的条件,由法律快车网总结提供。

       诉讼离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

  •   核心内容:法律允许离婚案件可以反复诉讼,但是造成离婚诉讼反复的主要原因有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难界定、当事人举证难、过错一方“旧病复发”、双方矛盾未化解或者过于尖锐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案件反复诉讼的主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在时间中,离婚案件却反复诉讼,造成离婚案件反复诉讼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难界定。

      感情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一种主观上的心理状况,具有抽象性、模糊性和可变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的离婚标准较为抽象,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和界定,即便是组织心理专家对夫妻双方进行心理分析,也不一定能得出准确的感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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