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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不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7 09:02:1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重新分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当事人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可以重新分割。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
  •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重新分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当事人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可以重新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夫妻离婚为了争财产产生了许多纠纷,这些纠纷假如不能协商解决的话就会请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对于离婚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同时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请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 离婚后可以再提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第七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本文讲的是离婚债权债务。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 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 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
  • 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归谁要看是谁的财产,属于孩子的财产,在父母离婚后仍然属于孩子所有,父母或其监护人不能随意执行、处分,孩子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离婚财产分割是依据无过错方原则和保护子女权益,那么如果离婚夫妻中有一方存在过错,分割方式有什么变化呢?离婚过错方的表现是什么?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您了解“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的有关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的表现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过错在法律上的表现有以下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

  •   导言:婚姻是容许不到任何的背叛与谎言,丈夫本以为与妻子感情不错,其实妻子已红杏出墙与别人一起还生儿育女,丈夫懊恼不已只能提起诉讼。  吕阳1977年出生,系安徽省五河人,他在2010年2月接到五河县法院送达的妻子要求离婚的诉状和传票时愣住了,他完全没有想到一直在和他亲密联系的妻子会和他离婚。迷惑的他在仔细回想了妻子近来的所作所为后似乎有些明白了,经过调查吕阳才发现自己遭遇了妻子的背叛。吕阳和妻子杨媚于1998年5月结婚,1999年6月生育儿子吕猛。吕阳在结婚前一直在给别人开车,婚后自己又买了一辆大货车,生意一直不错,后来又陆续购买了几辆货车,家中财产逐渐增多。2006年1月小两口在县城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同年8月又购置了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在2007年后吕阳觉得货车生意不太好,就把几辆货车都卖了,近百万的车款都存在银行里。  吕阳觉得自己和妻子的感情一直都不错,2009年1月妻子和他说要去...
  •   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一旦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双方当事人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也会因为一些原因可能当时分不了某些财产,或者漏分了,那遇到这些情况要怎么办呢,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多少年可以分割财产”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多少年可以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对于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3 、离婚时无法处理的财产,尤其是离婚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法院就依法暂不处理,直到离婚以后拿到房产证了,任何一方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

      4、离婚时因...

  •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张女起诉要求与赵男离婚(lihun),但未提出分割财产的主张。一审庭审中,张女提供了相关财产的证据,赵男认为,张女只是起诉离婚(lihun),并未要求分割财产,故对上述证据拒绝质证。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和赵男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予解除婚姻关系,但未就双方的财产、债务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宣判后,赵男提出上诉,认为原判未一并处理财产分割和债务负担问题,违反了离婚诉讼一并处理财产问题的法定程序,应予撤销并发回重审。本案中,判决离婚未同时处理财产问题是否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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