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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0 15:11:19 0人浏览

导读:

产假天数的规定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那么产假天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产假天数
  •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般是支付基本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妻子晚育男方有陪产假吗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等等。由此可见,对于配偶晚育的男职工有可能是可以休产假的,但是自己不知道,或者虽然知道了,但是企业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给,这是一个普法和执法的过程。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北京市计生委没有关于男性陪产假的规定。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是指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给予的奖励。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比如,男方休10天,女方只能休20天。

  •   产假顾名思义就是指单位的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的,那么单位就需要为怀孕的女职工安排适当的产假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产假工资怎么计算有关内容。

      一、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

  •   问:公司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保护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如何适用?

      【相关案例】

      由于客户项目工作地分布在全国各地,一家北京的科技研发公司需要委派研发工程师到各地工作。今年5月份,一名被委派到厦门工作的女员工在厦门当地生产。该公司想知道,该员工产假的休假时间,应当按照北京的标准还是厦门的标准?

      答:对于女职工的法定产假,各省规定的标准并不一样,那么类似于女职工产假等劳动保护标准,在本案中应当如何适用呢?法律规定,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本案的情形,由于厦门市所在的福建省的产假天数多于北京的产假天数,且厦门是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则该女职工可以要求按照厦门当地的产假天数休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劳动...

  •   年轻人结婚了都知道可以享受婚假,但是具体享受多少天就不清楚,本文为大家提供一份详细的男方婚假产假时间列表。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而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

  •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适当的假期待遇,并遵守法律规定的法定假期。对于妇女,法律对其有特殊保护。那么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广东婚假产假天数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广东婚假产假天数是多少?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广东最新产假规定

      1、顺产9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奖励假80天。2016《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大连市 (一)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为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晚育(二十三周岁零九个月以后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九十天的基础上增加四十四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十五天。 晚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七天。(根据《大连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   生育保险产假天数的计算标准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区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女职工难产、多胞胎生育各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计计算。

  •   陕西省 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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