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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0 15:18:02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即因为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导致劳动者受到人身损伤,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工伤医疗保险,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付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带着问题,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阅读这篇文章吧。
申请工伤
  • 1、

    工伤申请

    个人可以办理工伤申请。去年,许多工厂在工人出现严重工伤事故时,往往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不给工人办理工伤申请,劳动部门规定个人直接可以办理。伤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到医院作出病情鉴定后,直接到劳动监察处申报,有关部门将按照伤者的情况,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到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 2、

    个人可以申请工伤吗

      当员工在工作时因工作受伤,一般都是工伤,但是在确定之前都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一般是由单位进行申请的,只有在单位不申请的情况下,才能由员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申请认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可以申请工伤吗的相关内容。

      一、个人可以申请工伤吗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害(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

  • 3、

    学校老师可以申请工伤吗

    学校老师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工伤。老师也属于劳动者,学校也属于用人单位,因此老师受伤的,若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的,学校就有义务为老师申请工伤的认定,之后老师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4、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怎么做

      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不是相关部门主动启动的,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受工伤的职工主动申请才能启动。职工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提交一份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怎么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怎么做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伤残鉴定应该什么进行呢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

  • 5、

    不是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不是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比如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的,即使无法认定工伤,当事人依旧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不是工伤也可以做伤残鉴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4.4 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5 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6、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

      在现实中,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非常典型的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那么工伤职工在获得侵害人的赔偿后,还能否再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对此问题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是劳动部门的一项行政职能,应当遵循的法律是行政法规,不是民法、刑法,更不能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1996年10月劳动部...

  • 7、

    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若是持有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劳动合同法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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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决定书给单位吗

    工伤认定决定书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9、

    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受工伤者可直接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0、

    个人申请工伤程序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在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需要接受医疗救治,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由工伤基金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不过这个前提是,受伤职工要申报工伤,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去办的,个人也可以申请,那么个人申请工伤程序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申请工伤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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