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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0 09:33:58 0人浏览

导读:

发起设立是: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而募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股份,剩余部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发起设立
  •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 立的方式”。也就是说,我国法律确认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为此,发起人 必须认购法律规定的某类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 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发起人 认购的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需符合其规定。 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 ...
  •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不同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由于发起设立没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所以,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的资金比较雄厚,仅发起人就能够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由于募集设立涉及到广大社会公众,所以,法律对募集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正常的经济秩序。但由于以这种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大批的小股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所以,在国外,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

  •   公司是现代社会最大的经济载体,在我国是有着两种不同的类型的商业公司,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不管是哪种都是有设立的要素需要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设立的三要素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设立的三要素有哪些

      人,钱,物

      第一就是需要人干活

      第二需要钱 ,做任何事都需要钱来做支持

      第三需要物.让然来卖东西还是卖服务,等,

      二、公司设立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

  • 融资租赁公司可按如下方式设立分公司: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一般需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3、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4、公司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分公司不可以设立分公司,因为其性质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

  •   一、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三、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设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   一、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三、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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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起人的资格和人数要求

      在发起准备程序中,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且在发起设立阶段,需要签订发起人协议。在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成为了新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要承担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相应责任。这些问题在本章当中,都会有相应的阐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成立之后的股东。我国《公司法》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资格并无直接具体的规定,但在股东人数方面,新《公司法》仍然规定最高不得超过50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需要股东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和信任关系,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一方面股东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造成公司的经营运作困难;另一方面,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做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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