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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0 09:35:44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人违约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对征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承担违约责任。针对被拆迁人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被拆迁人
  • 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的维权方式是: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对征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强制拆迁吗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强制拆迁吗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参考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强制拆迁吗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强制拆迁吗
  •   在拆迁补偿中,有多种的补偿方式。比如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被拆迁人在征地补偿的时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那么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1)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要求也不相同。

      (2)解除不了租赁关系,意味着租赁双...

  • 申请行政裁决的被拆迁人需要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1.被拆迁人的主要权利是指:(1)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有权选择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的,被拆迁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2)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有权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被拆迁人的主要义务是指:(1)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拆迁人给予安置和补偿后,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义务;自觉履行拆迁协议的约定,并在过渡期满之后将周转房腾退给拆迁人;(2)自觉履行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
  •   因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五)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七)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八)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推荐阅读:国家赔偿   拆迁补偿

  •   拆迁过程中,可以出现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诉讼的现象。那么,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拆迁吗?诉讼期间拆迁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被拆迁人怎么在诉讼期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一一详细介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由此可见,法律对于诉讼期间的拆迁实行的是有条件的不停止执行原则。即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法律这样规定...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合同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虚假;

    3、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 拆迁房屋时公房承租人是否能拿到补偿款,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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