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离婚分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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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分割农村房屋
公房是指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该司法解释认为,九种情况中夫妻双方均有权承租: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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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的分割
阅读全文>>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对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的房屋应该怎样分割?对于没有取得房产证且争议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屋的分割。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
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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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房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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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判断房产是属于双方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割,如果属于婚后财产,按照实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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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要分割。房产的分割情况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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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拘役如下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该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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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集体内部的成员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说法,因为在离婚分家析产时,对于宅基地的分割来说争议是最大的一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吗离婚时,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仅包括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申请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故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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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房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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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回迁房的分割
阅读全文>>在婚姻家庭有关财产纠纷案件中,涉及对房屋归属、房屋价值等问题发生争议极为常见。而现在,随着城市改造和建设的快速发展,回迁房(即拆迁安置房)引起的争议已越来越多,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关于拆迁安置房应如何分割处理作出的明确规定却少之又少。那么,回迁房如何分割呢?
拆迁安置房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拆迁人以产权置换或房屋补偿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不包括拆迁时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取得货币后,自己以市场价格购买的房屋)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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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常见问题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常见问题还有哪些?婚前租承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该如何分割房产?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离婚该如何分割房产?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该如何分割房产? 1、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2、婚前租承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该如何分割房产? 解释(二)十九条已明确,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子,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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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的析产分割
阅读全文>>离婚了,房子怎样析产?
陈先生夫妇近日办理了离婚,并就其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儿子的抚养权以及他们的房子由陈太太拥有。但是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陈先生的姓名,那么他们是否要办理转名手续呢?具体的操作又是怎样的呢?
问: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
答: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问: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需要什么必备资料?
答:1、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没有公证的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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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分割怎么分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做出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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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离婚的房子分割问题/您好,房产为婚后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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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离婚然后分割房产吗你们协商一致的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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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父母的房子可以分割吗您好,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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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离婚可以分割吗如房屋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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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宅基地房子可以分割啊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