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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3 15:43:00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房产证过户需要几百元左右,这还是包括析产费用,单纯的离婚房产证过户,就需要缴纳登记费和工本费,合计一百元。离婚房产过户不涉及契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都是免征的。双方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及离婚证去房屋产权中心办理。那么离婚后房产证过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房产证过户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

      A、离婚后,房子怎么办理更名?

      读者短信:我与前妻离婚了,法院将我们共有的一套住房判给了我,可产权证上的名字是前妻的,我想更名怎么办?

      要拿法院的判决书及产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办理时,你前妻在不在场均可。更名时不需要交纳契税,但是得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用。

      B、离婚后,按揭的房子怎么办更名?

      在电话回复中,小东得知,此房正在按揭中,该读者正在供房款。他又问:这样的房子能否更名,如果要将房子转让怎么办?

      律师回答: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该读者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进行更名。如果不更名,该读者也可以继续还贷供房,因为法院的判决会自始至终生效。

      银行方面的答复:该读者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将还款人姓名由其前妻更成自己的,但要承担转按揭和房产评估的相关费用。从现阶段来看,该房产不允许转让,除非供房者提前还款,方可交易。

      C、离婚后,按揭的房子提前还...

  •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离婚是一个选择,离婚涉及最多就是子女的安排,夫妻财产的分割了。实践中,大部分夫妻离婚都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那么,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今天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普及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流程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

  • 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房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的,而且该协议有效,那么婚后取得的房产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或是该协议无效,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遵照《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的文章如下: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您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只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过户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对大家购房时都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过户吗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过户吗

      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你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

      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

      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

      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最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管理部门字样,前者也说明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的。

      二、只有房产证的风险

      ...

  •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不能变更的。但如果双方尚未离婚的,可以自行协议变更,双方离婚后,一方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房屋产权过户是其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的一个过程事项,虽然概念上很容易理解,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会有点麻烦。必须按照流程来进行,那么,房产过户交税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产过户交税办理流程

      1、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2、营业税:需缴纳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目前免征,但继承后对外出售的,需缴纳房价的20%,若继承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唯1住房的,同样也免征个税。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工本费:80元。

      6、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 元。

      二、房屋过户手续

      1、私人之间的...

  • 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要分割。房产的分割情况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 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关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   代理离婚的离婚处置

      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

      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不方便回国的,需要大使馆和领事馆见证;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其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其离婚诉讼中的人身权;确实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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