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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9 14:31:45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遗产: 1、首先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2、带着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 3、缴纳费用; 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领取证书。
房屋遗产
  • 正文:房屋遗产和离婚房产 我站律师代理了一起罕见的,被继承人故意放弃遗产继承,欲图使夫妻另外一方少分财产的目的。案情如下:劭某夫妇正在进行一场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劭某公公中风死亡(离婚诉讼前已经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无法订立遗嘱),劭某婆婆已经在几年前去世,公婆名下的一套花园洋房,两套红木家具,一台古董钢琴,和若干书画收藏品都没有进行分割,且价值皆不菲。劭某得知后,接受我站代理律师建议,马上聘请公证人员对房内动产进行了取证,取得了宝贵的证据。果然劭某的丈夫和其姐姐关系密切,劭某在父亲去世后发表了一份申明,申明放弃所有遗产的继承权。私下又和姐姐签订了协议,约定姐姐取得全部遗产后再分给劭某丈夫。 劭某立即补充了新的证据,要求分割其丈夫依据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其丈夫不以为然,自己都放弃了全部的继承权了,妻子有什么权利主张分割公公的遗产呢? 律师分析如下: 一方婚前继承的房...
  • 房产遗产继承税的契税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计算,如果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房产遗产继承还需要缴纳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继承的房产可以买卖。继承的房产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但是继承人还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遗产公证和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只有经过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进行自由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的继承是指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如果房产继承不需公证的话,被继承人如何继承房子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讲一下房产继承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的问题。

      一 、房产继承是什么行为?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 、房产继承公证是什么意思?

      房继承公证是指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 、房产继承...

  •   为了已故母亲的10万元财产,刘菲将外甥女告上法院,一个说外甥女擅自取走了老太太的遗产,一个说钱是老太太生前赠予。这钱究竟是什么性质?到底该不该返还?近日,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审结这起返还财产纠纷。

      刘菲处理完老太太的后事后,转头就将外甥女谭芳告上法庭,称她擅自取走了母亲的遗产,要求她返还丁老太名下的存折和10万元。谭芳则认为,这10万元是姨奶奶丁老太生前赠予自己的,不应返还。

      丁老太是谭芳外婆的亲妹妹,由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与谭芳十分亲近。1965年,丁老太领养了一个女儿,取名刘菲。2014年,80多岁的丁老太重病,由于刘菲已定居加拿大,便联系家住苏州的远房外甥女谭芳,希望谭芳可以把母亲接到苏州照顾。

      2014年2月24日,刘菲将丁老太送到苏州,入住福星护理院。丁老太与谭芳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由谭芳“听取经治疗医师有关委托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情况的告知与说明...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所以我们可以放弃、也可以拥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放弃房屋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一、放弃房屋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3)...

  •   文章针对网友的提问回答了遗产房产过户费用问题: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3、印花税5元/证等;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遗产房产过户费用,房产过户费用等相关信息咨询。

      网友李某:我在农村老家有套房子,房权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故,我继承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在母亲决定将另一半产权也赠予我,请问现在要将房子过户在我名下都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具体数额是多少?

      文登市房管局对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方便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切实减轻农村居民负担,几年来,市房管局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除开通三辆农房登记流动服务车、为农村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外,我们还协调对相关交易税费进行了大幅度减免:农房登记不收登记费,转让手续费由每平方米6元减为1元,房屋测绘费由1.36元/平方米,减为0.5元 /平方米。

      你反映的房屋一半继承、一半受赠的情况要收取以下费用:1、房...

  •   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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