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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公司由于自身的原因不小心破产了,这个时候就会要解算公司的股东以及员工了,这肯定是要给员工一定的赔偿的。那么对于公司解散对于股东有赔偿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司解散股东有赔偿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解散股东有赔偿吗《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是清算公司的财产,不是清算股东的赔偿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二、公司解散员工赔偿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
公司破产了,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债务。由破产企业用破产财产还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下面我将针对公司破产股东承担需要责任的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进行了股权质押,公司破产了,那么,质押权人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条:
1、《企业破产法》第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440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3、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的潜在风险或者说公司本身经营不善,是可能导致公司重整或者破产的,因此有人回想问,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股东要坐牢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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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莉萍律师。下面为大家介绍公司倒闭,股东该承担什么责任。
这里的公司倒闭是指公司破产,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我国《公司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没有抽逃出资的现象,就算资不抵债,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在下列情形中,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应当做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以非货币出资,该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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