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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征收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16:08:30 0人浏览

导读: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是需要对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拆除的,因此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这样也能更好的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砖厂征收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砖厂征收怎么赔偿
  • 征收小产权房的赔偿规定是: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小产权房征收应当赔偿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对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征收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下面我将针对征收房子怎么赔偿,做简单分析如下:

    房屋被征收,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总的原则是,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中,房屋价值还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二、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小,由当地政府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参考当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市场价格。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是征收营业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 下面我将针对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做简单分析如下:

    根据《物权法》规定,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土地。国家临时征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

    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结合征用土地的年限,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数额。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如长期征用土地,政府还要支付农民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有时候国家相关部门为了公共利益参照用地实际情况会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而国家为了维护农民利益,也会相应的做出补偿,我国制定出了征地补偿标准,但具体到征地补偿的各项细节性问题又是什么呢,很多朋友并不太了解,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针对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规定为您答疑解惑。

      一、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承包地被征收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

  • 征收一亩鱼塘的价格由当地政府决定。鱼塘征收的补偿包括鱼塘所占土地的补偿费,即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鱼塘的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具体的情况是: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助费用,归在土地上种植该青苗的人;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那么就归该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现在的很多企业公司因为现在的地价的飙升,所以都会选择去租一个工厂来满足相应的需求。那么如果在租赁的时候工厂遭到拆迁了那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租赁的工厂厂房拆迁怎么补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赁的工厂厂房拆迁怎么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六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 农村征地补偿太低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征收行为对于被征收主体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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