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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医疗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08:55:18 0人浏览

导读:

事故赔偿医疗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事故赔偿医疗范围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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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一般会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交通事故一般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具体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对交通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又有哪些救济途径呢?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一、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1、人身伤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财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
  • 工伤费用没报销完的,除单位愿意承担外,司法实践中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协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工种的办公环境是稳定安全的,但有些工种诞生就带有危险,所以在施工更要注意个人的安全,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五险;如果员工在工作不小心受伤了,工伤赔偿的范围及标准是怎样,赔偿的原则特征是什么,工伤事故又该怎么处理?

      一、工伤赔偿的范围及标准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 农民工遭遇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农民工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农民工需要了解自己受到工伤的时候可以获得赔偿。农民工工伤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农民工工伤的赔偿范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工份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   职工如果受到工伤需要做出相应的治疗,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而这个医疗费大部分都是可以报销的。可报销是有范围的,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报销?哪些不在报销范围内?超出报销范围怎么办?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医疗费用超出报销范围由谁来承担的详细内容吧。

      一、工伤医疗费用超出报销范围由谁来承担

      1、《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目前该条例并未明文宣告失效。

      2、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这个部门规章虽然已经失效,但其规定精神与上述1953年...

  •   当我们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会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个一定是会花费一定的费用的,但是如果受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或是这一受伤是有一定的保险进行保障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有关的责任人对医疗费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赔偿。

      一、工伤的医疗费赔偿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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