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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7:28:09 0人浏览

导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那么未签订合同赔偿金?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未签订合同赔偿金
  • 正文:残疾赔偿金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二、条文理解1、关于计算标准,本条为伤残赔偿金的计算确立了两个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静负担系数计算出来的个人年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来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
  •   未签订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2005年4月25日,王莘带着有效证件前去机械制造厂应聘。机械制造厂总管询问了几个问题,就让人带着她去精工车间报到,除了告知她月薪1500元和填了一张应聘表外,其他什么手续也没有办,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4月25日,人事科通知王莘结账离厂,王莘想,自己人既没有违法,又没有违反厂规厂纪,为什么叫我离厂?他心里不服,于是找公司部总管理论,总管闭门不见,王莘只好先把帐结了,再去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2006年5月5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做出了合理裁决,维护了王莘的合法权益。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做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据此,王莘应当自2003年4月25日起,至6月23日止,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针对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的问题,做以下简要的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包含为未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及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该两种情形均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呢?补偿金和赔偿金适用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同适用的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劳动合同法》第87条如何理解的问题。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此条理解有认...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有的劳动者入职之后,单位并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就会疑惑,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的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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