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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船碰撞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4:54:49 0人浏览

导读:

《海商法》第165条规定: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那么俩船碰撞怎么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俩船碰撞怎么赔偿
  •   我国海商法273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船舶碰撞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该规定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一,缺乏对认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规定。海商法第273条将侵权行为地法规定为船舶碰撞的一项基本法律适用原则,但该法没有对侵权行为地的认定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也缺乏对侵权行为地的规定,目前可依据的只是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的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若两者不一致时,由法院选择适用。这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赋予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认定侵权行为地。由于船舶的可移动性,船舶发生碰撞后往往导致船舶碰撞的发生地与船舶碰撞的损害结果发生地不在同一地点,由于缺乏认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依...

  •   《海商法》第165条规定: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船舶碰撞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意外原因的碰撞,分下列三种情形:

      1、意外原因引起的碰撞是指船员已尽到谨慎责任、无违章,并充分运用了良好的驾驶技术,仍不可避免碰撞的发生。即发生船舶碰撞不是驾驶人员的故意和过失,而是意想不到的原因所致。

      2、不可抗力的原因:

      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碰撞,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致船方无法抗拒的强制力造成的碰撞。

      3、原因不明

      是指发生碰撞的船舶在驾驶上不存在任何失误,双方都不能举证说明碰撞原因,主管机关和专家也鉴定不出原因。

      二、单方过失引起的碰撞

      单方过失引起的碰撞,通常是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在泊位上的船舶,或系泊浮筒的船舶以及浪损等。在航船之间的碰撞,极少有单方过失引起。

      (过失包括船舶所有人管理上的过失和船舶驾驶上...

  • 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
  •   船舶碰撞是船舶侵权中一种十分常见的情形。在船舶航行过程中,船舶发生碰撞是十分严重的情形,因为一般的船舶碰撞与其他交通工具的碰撞不同,救援的难度会更加大。那么,船舶碰撞的责任和赔偿包括哪些?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

      一、船舶碰撞的定义

      船舶碰撞是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失的事故。这里使用的"船舶"一词,是指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

      二、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

      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方面:

      (1)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其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2)船舶碰撞必须是船舶之间的相撞,其中至少一方为海船。即碰撞是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其他任何非用于军事的或政府公务的船艇。因而,内河船舶之间的碰撞,或者船舶与码头、桥墩、灯塔以及其他水上和水下固体物质的相撞,都不属于...

  •   核心内容:船舶碰撞事故因双方或多方的过失所造成的,属于互有过失碰撞的情形。互有过失碰撞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互有过失碰撞条款(Both to blume collillon clauce)

      在提单和租船合同中订立的,旨在互有过失碰撞情况下,使载货船舶所有人有权从本船货主追回其赔付给对方船船东的、属于本船货物损失部分的条款。对于互有过失碰撞引起的船舶所载货物的损失,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规定,由过失船舶按各自过失比例分别负责。其结果通常是过失船舶所有人仅对对方船舶所载货物的损害承担与其过失比例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本船货物损害,船舶所有人则可根据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航海过失免责条款,不负责任。但美国判例规定,在互有过失碰撞中,各过失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连带责任。根据该规定,货主虽然与载货船舶所有人订有免责协议,以致不得向...

  • 发生船舶碰撞,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其赔偿规定为:先由船舶所在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一些交通事故损失的赔偿,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才可以予以赔偿的。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明材料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重大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确定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定来进行确定。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
  •   在生活中,汽车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

  • 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工伤事故赔偿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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