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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传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1 15:56:12 0人浏览

导读:

传唤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那么刑事诉讼中的传唤?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诉讼中的传唤
  •   第二百零八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一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立法上划分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的性质,即是普遍刑事案件还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的涉及面和影响的大小;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工作负担的平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除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都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亦即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数量多,颁布广,离犯罪地近,将绝大多数的普遍刑事案件划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就地审判案件,及时、公正地处理案件;另一方面则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便于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宣传。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

  •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起,依法委托律师划其他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代行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诉讼权限的行为。

  •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充分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6、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7、有权辨认物证、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8、有权阅读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补充、改正;

      9、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10、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并在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11、有权对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1...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中比较特殊的一类诉讼。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可避免造成一些物质的损失,有关这一类赔偿,无需被害人走其他诉讼途径,一并处理,可以说是节省了诉讼资源。有关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此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包括:1、语言文字使用权,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控告权,对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侵害行为提出控告;3、申请回避权;4、参加庭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 7、

    传唤

      传唤

      刑事辩护律师:传唤是司法机关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于指定时间自行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法律措施;拘传是司法机关强制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法律措施。二者的共同之处是都适用于未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而且都是要求其到案接受讯问。不同之处:一是传唤适用范围较广,可以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外的其他特定人员,如证人。二是使用的方法不同。传唤并不直接使用强制力,而是指示被传唤人自行到案。拘传则直接采用强制力,通常采用押解的方式将被拘传人带到司法机关确定的讯问地点。

      应当看到,传唤虽然没有直接的强制效力,但它指示嫌疑人、被告人应负到案的义务,如不履行该项义务将受到强制,因而具有间接的强制效力。

  • 传唤是需要条件的,是不可以无条件传唤的。传唤时需要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并且传唤时间也有限制,一般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还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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