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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疗事故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7 16:20:53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根据事故损害程度计算,一般情况下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数额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能的通过诉讼解决。
动物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根据事故损害程度计算,一般情况下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然而,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晓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一样吗这个问题。

      (1)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二者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本来医疗事故属于重大医疗过错,其过错程度明显高于一般医疗过错,其赔偿至少不能低于一般医疗过错的,但由于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同标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非正常现象,即过错小赔偿多,过错大赔偿少的怪现象,这是令患者难以忍受的残酷现实,也是我国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不一样。二者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部分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把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划为一类,认为它们两者处理方式应该是一样的。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是不是一样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一样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一样吗

      第一、法律适用方面的差异。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主要从医疗行政层面进行处理;而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层面进行处理。

      第二、鉴定类别方面的差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种硬性要求;而“医疗人身损...

  • 医疗事故赔偿的处理方式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对于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医疗事故的赔偿多少和事故的程度是直接关联的,但我们要知道不是所有医疗事故都能协商出结果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咨询一下医疗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咨询一下医疗事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对于患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于这种赔偿责任的范围与计算标准,近20年来随着我国民事立法的进程,却经历了数次调整。本文按照不同阶段,对各个时期医疗事故民事赔偿的特点及变化进行介绍。

    一、1987—1992行业庇护阶段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国民事立法起步较晚,第一部规定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于1987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该条确定了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一基本原则,并列举了部分赔偿项目。其中列明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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