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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能干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6:47:55 0人浏览

导读:

在进行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需要使用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此证明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了房屋情况后,开具给不动产所有人的证书。大家都知道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屋的产权所有,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能干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不动产登记证明能干嘛
  • 一般我们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并不会自己向有关机构申请代办不动产的登记和公告,而是把这一系列的事情交给相应的终结机构或者是房产代办机构。这样虽然省了不少的事情但是还是避免不来被相关的机构欺骗的风险。那么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及其相关问题。一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这次执行实施《不动产登记》内容,与其说是和国际接轨,倒不如说是法规上对于相关物权登记的精简,将以往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林权证逐步淘汰。通过一个《不动产登记》,集成一系列有关“土地和房屋”的物权登记。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都会计入不动产登记中。对于登记的机构来说,登记不动产权的相关信息都会统一记录到《不动产登记簿》中,《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着所有的不动产登...
  • 不动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登记的,因为对于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担保的,这个也是为了给主债权进行抵押担保,那么这个担保的时间肯定是在之后的,那么对于抵押担保的有效时间是多少我们就需要进行认知,接下来一同来了解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效时间。一、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效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二、抵押登记的其他注意因素1、抵押物的保值性和变现性。尽可能选择保值性强、易于变现的抵押物。同时要随时密切关注抵押物的状况和变化,防止抵押物被恶意变卖或转移。2...
  •   进行不动产登记想必大家都比较了解了,经过登记并领取了不动产产权证书的话,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项制度在我们国家已经实施了有两年时间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尤其是一些名词的概念方面,那么不动产权薄是不是不动产登记证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权薄是不是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记载、保存和重建,不得随意更改。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

  • 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该抵押无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所以不动产抵押以登记生效。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是抵押权不能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不动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登记的,因为对于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可以进行抵押担保的,这个也是为了给主债权进行抵押担保,那么这个担保的时间肯定是在之后的,那么对于抵押担保的有效时间是多少我们就需要进行认知,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效时间。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效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二、抵押登记的其他注意因素

      1、抵押物的保值性和变现性。尽可能选择保值性强、易于变现的抵押物。同时要...

  •   要对房产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办理好手续,有的人可能会疑惑,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6.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

      7.专门材料:

      (1)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

      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

      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

      C.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2)抵押人属公司、合伙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等企业的,应提交董事会、合伙人会议或股东大会 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3)抵押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原件...

  • 李克强总理于2014年11月12日签署了第65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201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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