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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有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46:39 0人浏览

导读:

竞业限制对于企业的一些重要岗位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是必要的,但是竞业限制不是无偿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竞业限制补偿金有多少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多少
  •   任何公司都会有自己的一些商业机密,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的时候,对于一些会接触到商业机密的员工,会在劳动合同以外,还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以此保护自己的一些商业秘密,签订了竞业限制的话,对于职工有了约束,企业也应当给予一些补偿,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多少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

  •   如果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那么同时,条款必然会对劳动者在期间的收入大幅减少,为保证期间的生活质量,条款里也会有相关补偿金,一般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多少呢?相关规定和竞业限制的特点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解说。

      一、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最怕的就是辛苦培养的人才带着公司机密去了同行公司,所以很多公司都会要求高层和高级技术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规定为多少?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结果有哪些?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可以拒签?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规定为多少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钱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结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有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来解决。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协商约定,可依据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来说,可以从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有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来解决。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协商约定,可依据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里所说&ld...

  •   一、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竞业限制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也可以继续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很多人可能听过竞业限制这个东西,但它具体是个啥玩意,它与竞业禁止、保密协议有啥区别,大多数人还是不了解,竞业限制,以限制从事相关重要工作位处特定位置的员工在离职后从事行业相关工作的一种条约,那不签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影响?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不签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影响员工不愿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协议书的内容对员工的要求过多、过高,员工对协议书产生了“恐惧感”.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认真协商协议书的内容,以求达成一份公平、对等的协议书。另一类则是员工另有所图,不希望为自己增加任何义务。对这类员工的处理难度可能要大很多,而且不仅仅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就能够解决的。此时需要明确一点,竞业限制协议是与保密岗位同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保密岗位也就不存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问题了。所以,如果员工坚持不签署竞业...
  • 依法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后用人单位不给补偿金的,该协议有效,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前提是劳动者遵守了竞业限制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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