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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55:35 0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导致分居。虽然分居可以让彼此过着独立生活,但这并不代表二者婚姻关系解除。那么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对于夫妻分居后对方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吗?为您解答。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 夫妻已分居未离婚婚内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但是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共同债务一般用共同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房贷的处理办法:1、夫妻分居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是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还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房贷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承担;2、夫妻间有财产约定的,第三人不知情的,不能对抗第三人;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可以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处理规则如下:1、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就有债务人一方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本是两个没有法律关系的人的美好结合,但相处中夫妻之间可能会产生各种矛盾而导致分离,一旦离婚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该怎么办呢?想必这是很多离婚夫妇所担忧的问题,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怎么办在离婚后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婚前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婚后才发生,也仍为婚前的个人债务。当然,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夫妻财产约定制的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各自的婚前债务,婚后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旦有明确的约定,一方或双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则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的处理方式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1、夫妻共同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个人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2、夫妻共同债务有夫妻双方签名,个人债务是一方签名;3、夫妻共同债务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个人债务是一方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

      

      一、索引

      司法实践当中,经常会见到合同债务人借助离婚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逃避巨额债务的现象。例如,甲在与丙的婚姻存续期间欠下乙50万元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是80万,但甲为了逃避给付,就与其配偶丙“离婚”,离婚诉讼当中甲同意或者与丙协商一致将全部或者绝大部分财产分给丙,而甲实际分得的财产没有或者很少,从而给合同债权的实现制造履行或者被执行的巨大障碍,进而保存甲丙控制财产总额不受减损。那么这种方式能不能达到逃避履行债务的目的呢?

      二、法律规定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和清偿原则的法条有:

      (1)《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离婚时,一般另一方不需要负责。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另一方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当事人能证明该婚前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用,否则个人债务不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事宜。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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