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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3:37:58 0人浏览

导读:

经济补偿金应该有上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
  •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标准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当向其支付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经济补偿金有规定的上限。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对劳动者损失预期利益须支付的补偿金,因为是对劳动者预期利益的损失赔偿,因此补偿金的数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应当依法设立经济补偿金的上限,避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作并不仅仅是员工来适应公司,公司也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决定员工的去留。正式员工如果被公司辞退,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离职经济补偿金上限为多少?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离职经济补偿金上限为多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有上限,一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高于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二是最多支付年限12年。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经济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关系时,对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给予对方的一种赔偿。2、两者适用的标准不同。经济补偿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则是双方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一、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这里“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二、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

  •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

    延伸阅读:劳动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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