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劳动关系形成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形成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4:29:24 0人浏览

导读:

简单的来说,劳动关系就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所建立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但在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很多不合法的劳动关系或者无效的劳动关系,那么到底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下面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关系形成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劳动关系形成如何认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关系一般通过劳动合同认定,没有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在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一类案件似乎总是令人摸不着头脑。企业明明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着劳务协议,但被仲裁委员会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笔者在前段时间有幸再次接触了一把这类案件,于是便于此聊聊心得。

    某公司为便于职工非机动车停放,特聘请了位待业人员担任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及看管员。签订了劳务协议,约定报酬1500元每月,月前先于支付;管理时间为12小时,每日早晨8点开始至20点结束;每周工作5天,即:周一至周五。公司为其提供简易岗亭一个,并提供开水。管理期间,看管员应当依照公司的规定,主动要求职工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予以妥善看护;出现乱停放现象的,公司有权指正,并处于5元每次的罚款。车辆丢失的,按每辆150元价格由看管员对员工进行赔偿。协议期限一年。并约定违约金责任,各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相关约定或提前解除协议的,需支付2000元违约金。

    双方履行了大半年,倒也相安无...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劳动者维权时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如果有劳动合同的话一切都好说,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又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这一问题。

      认定劳动关系,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   认定劳动关系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   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法未作出明确规定。从劳动法规定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是由于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等原因所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这时,如果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则自始无效的劳动合同已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相互提出请求权的基础。如果按合同法的...

  • 个人与个人之间一般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