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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不补偿怎样举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39:11 0人浏览

导读:

可以向征收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那么养殖场不补偿怎样举报?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养殖场不补偿怎样举报
  • 可以向征收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在我国有正规手续的养殖场即使被强拆也是会有补偿费的,但是如果是违法建筑的养殖场,被强拆是不会有补偿费的。更多关于养殖场被强拆到底有没有补偿?补偿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养殖场被强拆到底有没有补偿?

      一般来说养殖场要有合法批准手续,符合规划、用地审批的,是有赔偿的。包括房屋本身的,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但是如果虽有营业执照但其他手续不齐的,很可能会比手续齐全的补偿要少。而且现阶段,经常有拆迁部门因为养殖场手续不全,就认定其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所以一定要注意相关手续的收集,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一定要积极复议或者诉讼,将其推翻,不然后续补偿问题会一直存在。

      二、补偿是怎样的

      养殖场拆迁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您的养殖场未办理相关手续,确实存在法律上的效力瑕疵。但是,由于该养殖场是建设在自己的承包地内,该...

  •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正常生活,我国政府在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同时也应予以农民补偿。对农民土地的征收拆迁,其中就包括多养殖场的拆迁,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养殖场拆迁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因此,对于养殖场的拆迁政府必须予以补偿。

      对于养殖场的补偿,各地方会有不同的补偿方式,但大多分成已投入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家补助费三部分。

      已投入资产补偿,顾名思义,建设养殖场时投了多少钱在圈舍...

  • 拆迁养殖场的补偿包括:养殖厂房的价值补偿,养殖人员与养殖动物的临时安置补偿,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各类搬迁费用,养殖场拆迁应当按照当地经济水平来制定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强制拆迁虽是政府的强制手段,但仍旧会对行为有补偿措施。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强制拆迁养殖场赔偿多少钱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强制拆迁养殖场赔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补偿项目

      主要的补偿项目大致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棚舍补偿、棚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等)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等)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三、各区补偿标准:

      广东:属砖瓦结构按180元/平米;

      北京:每关闭、清退1个畜禽养殖场奖励10万元,还制定了相关奖励政策;

      郑州:预算用19亿完成禁养...

  •   农村养殖场征收补偿没有具体的标准,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如果我们当地的政府想要征地拆迁,那么就需要给与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如果是养殖场的土地,那么就需要折价补偿。现在很多的农民都搞养殖,如果弄不清楚补偿项目和标准的话,那么就会产生矛盾和纠纷。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下征用养殖厂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用养殖厂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是如何发放的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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