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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3:59:11 0人浏览

导读:

每次问到关于怎么申请做某件事的时候,其实我只想说做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相应的规律的,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物质的社会,毋庸置疑的是,那么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
  • 每次问到关于怎么申请做某件事的时候,其实我只想说做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相应的规律的,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物质的社会,毋庸置疑的是,其中的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运动都是有规律可寻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案件怎么申请调查取证?一、民事案件怎么申请调查取证(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
  •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的时候,有时候会被法院拒绝,那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被拒绝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拒绝怎么办呢?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被拒绝怎么办"的内容。

  •   在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证据: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该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通知书应当告知不予准许的决定以及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收到通知书的次日3日向受理申请的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应当复议一次。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

  •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如果需要申请法院的帮助,那么我们可以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是哪些?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疑问能够有所帮助。

      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是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之外,申请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起申请,上述第三项是概括性的规定,因此一方面要看申请调查的证据形式和范围,另一方面要看法院的态度。

      二、法院调查取证怎样才合法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及范围调查取...

  •   每次问到关于怎么申请做某件事的时候,其实我只想说做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相应的规律的,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物质的社会,毋庸置疑的是,其中的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运动都是有规律可寻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案件怎么申请调查取证?

      一、民事案件怎么申请调查取证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r...

  • 1.域外调查取证的概念

      域外调查取证,是指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被请求国协助请求国了解案情,获得或收集证据的活动。调查取证同送达文书一样,是诉讼赖以进行的一项必要程序。国际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的域外调查取证,虽然也属于程序性行为,但比域外文书送达却要复杂得多。

      为了协调各国不同的调查取证制度,尽可能减少纷争,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这一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为此付出了长期的、巨大的努力。在其19世纪末期拟定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就含有相互协助调查取证的规定。该公约经多次修订,最后为1954年《民事诉讼程序公约》所取代。1970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主持订立了一项专门的《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以取代1954年《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有关取证部分的规定。这项新的取证公约,兼顾了各方面的意见,因而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已有3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除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订立的公约...

  •   对调查取证的要求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 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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