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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满能释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5:05:21 0人浏览

导读:

逮捕与羁押是针对犯罪分子的一些违抗行为作出的强制手段实施,具有一定的威慑性。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震慑力。那么,羁押期限满能释放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羁押期限满能释放吗
  • 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那么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哪些?羁押期限的审查起诉阶段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哪些1、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一个月零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听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确,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时限规定".这是是拘留后的羁提期限。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
  • 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逮捕之后,在侦查阶段羁押具有一定的期限,那么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多长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法律意识。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下列案件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二、刑事...
  •   核心内容: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法律对羁押期限有怎样的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希望对您有帮助。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一、侦查阶段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一)公安机关侦查案件:

      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

  • 一、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三次期限,第一次可以延长1个月,第二次可以延长2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2个月。侦查机关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侦查到侦查阶段结束,最长办案时间是8月零7天。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后,要把案件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这个阶段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期限要求: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的案件在一个半月的期限内可以审查完毕。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提出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仅限两次,每次一个月。每次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检察院审查起...
  • 刑事诉讼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最长期限是多少个月?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一)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二)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
  •   逮捕与羁押是针对犯罪分子的一些违抗行为作出的强制手段实施,具有一定的威慑性。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震慑力。那么,逮捕与羁押的期限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逮捕与羁押的期限

      1、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延长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3、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阶段被告人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需要补充...

  • 侦查羁押期算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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