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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机关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5:00:28 0人浏览

导读:

为了使案件能够得以顺利进行,对于有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实行逮捕的,因而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也是需要条件的。针对批准逮捕的机关是谁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批准逮捕的机关是谁
  •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或批准逮捕,但具体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犯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人犯时所制作的答复公安机关的文书。它是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法定依据。
  • 不批准逮捕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按照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确定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侦办情况出具逮捕令。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怎样的?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3、侦查: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   逮捕与取保候审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逮捕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被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被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批准逮捕后,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   批准逮捕有以下条件:(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

  •   为了使案件能够得以顺利进行,对于有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实行逮捕的,因而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也是需要条件的。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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