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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30:26 0人浏览

导读:

发生工伤3个工作日内,最好事发当天报案。当工伤报案后,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报案资料提交到社保局。在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资料到当地劳动局。到当地劳动局领取《工伤认定书》。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工伤报销。那么发生工伤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发生工伤怎么办
  •   1.工伤报案

      发生工伤3个工作日内,最好事发当天报案。

      2.整理报案资料提交到社保局

      当工伤报案后,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报案资料提交到社保局。

      3.整理工伤认定资料提交到当地劳动局

      在完成阶段2后,在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资料到当地劳动局。

      4.到当地劳动局领取《工伤认定书》。

      5.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工伤报销。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发生工伤后:1、先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我国员工都会有购买工伤保险,他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受伤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而得到相关的赔偿。要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必须要由专业的机构认定员工受伤的情况是属于工伤。为此为你介员工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员工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因工伤死亡的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确定后续的赔偿事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对于劳动者来说,出来工作在挣更多的钱的同时,还要努力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目前存在很多人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情况,那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

  •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劳务派遣关系中的主体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那么劳务派遣发生的工伤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处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劳务派遣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虽然你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你和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其次,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所以,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就是你原...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发生工伤待遇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来确定工伤待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许迪。发生工伤赔偿纠纷,若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若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费用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那么工伤赔偿费用都有哪些呢?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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