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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1:28:59 0人浏览

导读: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伊斯兰教法概念。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那么遗赠的条件?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遗赠的条件
  •   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遗嘱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遗赠。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也以遗嘱设立的当时情况为准。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不能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而遗赠人又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则涉及这一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为准。

      3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合法定形式的,遗赠无效。遗赠人的遗嘱是否合法定形式,以遗嘱设立当时的法律要求为准。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

  • 遗赠不同于遗嘱继承前者是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嘱继承的范围与法定继承相同,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   遗赠,是被继承人将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赠送给国家或者个人。那么遗赠有效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赠有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伊斯兰教教法有效原则

      (1)“临终”指患有直接导致被继承人死亡之疾病。

      (2)所患之症必须是使患者产生死亡恐惧感之疾病。

      (3)必须是有外部征兆之重病。虽有明确规定,但一个人有时难以预料到自己会突然死亡,故仍难以确定立遗嘱的...

  •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什么是遗赠?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   如何规定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参见继承见第46-53、60条)

  •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继承,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生前负有承担被继承人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遗赠没有前提条件,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就可以依据遗赠书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在去世前将个人财产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那么遗赠和遗嘱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赠和遗嘱之间有什么区别:

      (一)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遗嘱和遗赠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定遗嘱的效力。具体讲,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

  • 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二、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

  •   遗产赠与是将自己死后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相应的分配的一个活动,对于遗赠想要成立的话在法律上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赠的特征是什么?遗赠成立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赠的特征是什么?遗赠成立的条件

      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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