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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继承遗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3:37:17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继承遗产?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继承遗产
  • 随着民法典的的出台,对之前的遗产继承的事项作出了一些细微调整。因为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当中,法律的制定也是随之而然的。那么,二婚新婚姻法遗产继承规定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二婚新婚姻法遗产继承规定有哪些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再婚夫妻,一方的遗产房(或共同房产的一半),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 一般情况下,只有出现法定继承的情况才会说到遗产继承顺序的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个继承当中,被继承人是没有对财产作出安排的。那么遗产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遗产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
  •   网友提问:  我今年24,父与母去年去世。父与母与我9岁离婚,协议书判我[子]于父亲,姐于母亲。因父再我从2岁开始离家,父亲生活环境不固定,因此一直同母亲生活,户口也与母亲一起。婚后母亲将我与姐的名字改为母姓。之后父亲与唐结婚,唐有一子18岁。婚后父亲与唐合修一栋房屋。在父母离婚后,我长期与父亲关系不好。并未有联系,包括抚养与赡养等等。父未去世前,并未公开提出要完全脱离父子关系。父是因病去世,期间也有去看望几次。在父去世后,唐出具了一份书面遗嘱。撰写非父本人,只有一签字,未第三方也未公证。  请问:1、在我与父亲的关系这样的情况下,是否拥有遗产继承权。  2、书面遗嘱,在未第三方也未公证的情况下,是否具有法律作用。  3、因我怀疑遗嘱的真实性,如果笔迹鉴定,需要经过什么途径。  4、唐撰写一份文件找到村上盖章。描述我与父关系恶劣,犹如完全脱离父子关系,这份证明并未询问过我,并且是带重伤...
  •   核心内容:父母离婚后,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意外去世后,儿子能否继承离婚父亲的遗产?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其父母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继承。

      父母离异儿子跟随母亲生活

      2007年,阆中市人李某与女青年赵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最后在众亲友的祝福下走进婚姻殿堂。第二年,夫妻俩有了可爱的儿子李某双,一家人其乐融融。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的琐事和经济不宽裕使得李某、赵某纠纷不断,家庭矛盾愈演愈烈,二人最终在2009年6月诉讼离婚。李某双判随赵某生活,父亲李某给付抚养费。祸不单行的是,2011年,李某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年幼丧父的李某双母子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赵某独自一人带着李某双生活,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李某去世后,在处理后事时,赵某想到前夫生前曾在老家修建住房,现在虽有些破败,但收拾下仍可居住。咨询相关法律条款后,赵某遂以李某双的...

  • 遗产继承可以平均分配。遗产分配的方式是: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可以平均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   在遗产继承中,房产继承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也是最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那么房屋遗产怎么继承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

  •   以下为大家解答房产继承的继承手续该怎么进行。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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