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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遗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3:43:0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针对离婚协议遗产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协议遗产
  • 在婚姻家庭生活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有关夫妻财产划分的协议:一个是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一个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
  • 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有效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带来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有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离婚房产协议书范本男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女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
  •   导读: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离婚的其中一种方式,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时候涉及的财产分割需要具体地约定,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协议离婚房产的问题。本文法律快车lawtime.cn将讲述协议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协议离婚房产的相关离婚协议书给读者参考。

      协议离婚的含义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程序简易、便捷。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反悔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只要财产分割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财产分割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所以,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从法律上讲也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系的时候,可以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约定离婚财产分配。但是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也要按照原则。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次,我们来看看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   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在很多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对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可以反悔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对于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才有可能撤销原协议,否则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那哪些情况属于欺诈胁迫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以给公民及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的,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胁迫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当双方抱着一种好聚好散的心态,对于所有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到婚姻登记机关拿到了离婚证书。而过后不久,又认为自己在财产问题可能受到了损失,反悔了。对于这种情况,反悔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种起诉有一些限制,一是对于时间的限制,只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这个一年的时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不允许中止、中断或延长;二是法院对于这种起诉不一定全部支持,法院将会对双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的情况进行审查,查明是否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查明有以上情形的,法院则会支持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反之则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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