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医疗事故>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09:24:29 0人浏览

导读: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分为门诊标准、中医诊、西医争标准等。其条件要求是:需要医疗机构具备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合适的名称和经营场所、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和设施等。标准设立主体是中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只有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这一条件时才能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 1、

    设立医疗机构条件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显,人们越来越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自身健康情况的提前判断上,“有病早治、无病预防”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从“患病求医”向“健康管理”的转变也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思想。那么设立医疗机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为你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设立医疗机构条件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开业医师、...

  • 2、

    医疗机构基本内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设立医疗机构的条件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

  • 3、

    医疗机构是指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人们在说什么医疗机构,有的人就会觉得所谓医疗机构应该就是指的医院吧。但其实这个是片面的,具体医疗机构所覆盖范围也是比较广,因此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学医疗机构是指什么,这样我们也会更加清楚。

      一、医疗机构是指什么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2020年8月1日起,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二、医疗机构法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 医疗机构设置要求有哪些
    医疗机构设置要求有哪些

    众所周知,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分为三级:一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三级综合医院。在不同的医院当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不同级别的医院有哪些不同的设置要求?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机构设置要求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机构
    0 人浏览
  • 评审的是什么标准
    全部4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有适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开设医疗机构条件是什么
    开设医疗机构条件是什么

    在社会的生活生产中,我们是知道的,每个机构在成立时都需要符合一些特定的基本条件,只有满足要求的才可以被相关部门认可,那开设医疗机构条件是什么?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大家前来阅读了解!

    #医疗机构
    0 人浏览
  • 什么是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什么是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区域卫生规划是区域内卫生发展和资源配置的综合性规划,它是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也是当今国际社会先进的卫生发展管理思想和模式。它的基本要求是:在一个特定的卫生区域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群众卫生需求,确定区域内卫生发展的目标、

    #医疗保险
    0 人浏览
  • 你好 这种情况是有一定责任
    全部4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如果是由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由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全部1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或租房合同等。。。。
    全部1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全部1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

    生育医疗费可以直接去定点的医院或者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但是需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满了12个月。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医院药品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医院药品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医院药品购销合同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写明供方与需方的具体名称等信息;写明产品型号、供货时间方式以及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具体事项;写明结算方式以及期限;写明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写明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二次手术费用赔偿具体如下:1、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2、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未来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能够确定的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的费用赔偿;3、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全部3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何时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
    何时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当行为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并且情节严重时,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法律分析:改名字会对毕业证造成影响,一旦改名成功,所有原先用名记录都要更改。如果不是必须改名的话,建议不要更改,因为如果改名会带来将来的很多麻烦。比如要办理身份
    全部3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流程:一、提出申请;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三、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四、作出认定决定。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调解书申请执行期限是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
    全部3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阻碍医护人员履行防治工作的承担什么责任
    阻碍医护人员履行防治工作的承担什么责任

    阻碍医护人员履行防治工作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有没有对方具体的身份信息
    全部1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重大医疗过失具体包括哪些行为应如何解决
    重大医疗过失具体包括哪些行为应如何解决

    重大医疗过失包括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行为。解决方式: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医疗事故
    0 人浏览
  • 不管你是否履行法院刑事判决的财产性义务,你到公司入职,当然可以参保呀,这是你的权利。
    全部2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全部1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转院手续应该先在正在治疗的医院办理,开转诊证明,并带全相关一切病历等资料,然后再去其他医院挂号诊治。转院手续是到另外就诊的医院入院时使用。法律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操作规范》第十七条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居民健康卡(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书(住院证)、转诊单。
    全部3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
  • 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的赔偿方式如下: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全部3个答案 >

    0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