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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立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0:05:16 0人浏览

导读: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那么再审立案资料?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再审立案资料
  • 申请再审,至少需要提供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有新的证据材料的,还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

  •   一、再审立案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7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

  •   再审程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目标就是建立再审之诉模式,“将当事人提请再审的方式确立为再审之诉”。[1]再审之诉模式放弃或弱化职权主义的再审司法理念,主张取消或者说大大限制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再审,限制检察院启动的再审,而将现行三大主体的再审发动转变为主要由当事人再审申请之诉发动。这一模式,使再审的提起真正建立在“诉”的存在和提出的前提下,将现行的并不具有确定法律效力、并不必然引发可以预期法律后果的再审申请和申诉完全纳入了法定程序化的轨道,从而再审申请、申诉真正获得确定程序法的保障,成为有保障性的诉权。“对于这种性质的诉权,司法机关必须依法定程序给予正式答复,不得无限期地任意地不置可否”。[2]无疑,这一模式的建立是解决当前申请再审、申诉难和申诉、再审泛滥两大顽症的重要出路所在。那么,再审之诉模式具体如何建构呢?尤其...
  • 申请再审,至少需要提供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有新的证据材料的,还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

  •   一、再审立案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7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

  •   申请再审一般不用交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根据我们国家诉讼法的规定,作为原告,需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应的证据,而作为被告,其权利也是受到相应保护的,如果是行政诉讼,作为被告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来提供相应的材料,很多人对于行政诉讼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不知道需要哪些资料,那么行政诉讼立案被告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立案被告材料

      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举证(以行政处罚为例)。

      1、提供实体和程序两类证据

      人民法院对处罚行政案件的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有两大内容,即处罚实体内容合法和处罚操作程序合法。为了证明这两大类内容合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处罚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材料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证据材料,以证明行政处罚决定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是合法的。

      在实践中,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即使没...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邹伙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及实行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的地方,可以异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实行集中管辖制度的省份,行政案件可以跨行政区域确定某一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比如北京、上海、河南等地。
  •   俗话说的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现在是法治国家,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政府部门,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那么行政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材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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