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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4:38:29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报销范围: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其他。那么工伤报销范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报销范围
  • 一些工作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在对相关法律不是很清楚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后往往很容易发生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之类的纠纷,如果在公司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工伤保险是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的,也有一部分费用属于自费,那么工伤自费部分由谁报销?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工伤自费部分由谁报销工伤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工伤报销的时间是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报销的具体流程包括: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自己或者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工伤医疗费报销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工伤医疗费报销您了解多少呢?对于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有哪些呢?那么,接下来就是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
  •   工伤医疗费报销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 想要知道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怎样的?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的有关知识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如何说的。一、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二、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怎么走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会有疑问,相信大家阅读了下面的相关文章之后,大家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都会有所了解。那么,针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怎么走的问题,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大家的阅读!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
  •   职工发生事故后进入医院进行治疗,往往都是自费医疗费,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些让人心忧的问题,工伤自费医疗能不能报销的担心,抑或报销金额与自费金额对不上的烦恼,那么法律快车小编就为你们带来工伤自费医疗能报销吗的有关知识。

      一、工伤是否要先行自费医疗?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关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工伤基金未支付的费用(如挂号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询问医药费是谁垫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把该费用直接打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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