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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08:36:21 0人浏览

导读:

冻结的期限: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银行冻结存款是指因某种原因被银行冻结不能正常支取的存款。由于这部分存款被冻结,不再具有货币资金的支付手段功能,因此应将确认为其他资产。针对冻结的期限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冻结的期限
  • 如果当事人申请法院冻结,可以冻结。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财产,以保障判决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冻结对方账户,法院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银行账号,并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尤其是诉前的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涉案的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但是法律上,对刑事查封冻结期限是有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期限长短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查封冻结期限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对扣押物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冻结到期日不是当天解冻,解冻是冻结到期日次日零点左右正式生效。冻结财产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院制作的冻结裁定,对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实施的一种暂时剥夺其处分权利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当事人申请法院冻结,可以冻结。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财产,以保障判决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冻结对方账户,法院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银行账号,并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尤其是诉前的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涉案的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但是法律上,对刑事查封冻结期限是有规定的,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期限长短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查封冻结期限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对扣押物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物品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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