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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10:51:31 0人浏览

导读:

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那么商业贿赂司法解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商业贿赂司法解释
  • 法制网北京8月20日讯 见习记者 张域 记者 杜萌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举行的治理商业贿赂犯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会上,与会人士呼吁尽快出台商业贿赂司法解释。

      针对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反贪总局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研讨会上,5位法学家就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以及管辖,关于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研讨论证。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部、卫生部、教育部、审计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因为,倘若经营者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等参与竞争,而是通过贿赂手段购买或者销售商品,那么必然违背竞争原则,扭曲市场关系,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品交易(包括服务,下同)活动中,经营者为获得交易机会,特别是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收买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破坏了市场上基于商品价格、质量等的正常竞争,会损害诚实经营者的利益,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极易导致犯罪。许多国家的竞争法明确禁止商业贿赂。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这是我国在法律中第一次对商业贿赂进行明确的法律规范。商业贿赂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商品交易的经营者,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2)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自故意和自愿而进行的行为。非故意的过失行为不可能构成商业贿赂。受到恐吓或胁迫而进行的行为属于遭受勒索而不构成商业贿赂。(3)从客观上的行为表现来看,商业贿赂是通过秘密的方式...

  •   核心导语: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那么意见中是如何进行表达相关的一些技术问题与及要件的呢?主要需要如何把握商业贿赂罪的一个完善?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

  • 摘要:商业贿赂是近年来我国反腐工作的重点,准确把握其表现形式对于反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回扣;附赠    商业贿赂行为最早出现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中,现在则已遍及各种交易环境。不仅在商品流通领域,而且在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大量存在,甚至连以公平竞争为第一要义的足球场上,也出现了商业贿赂的阴影。商业贿赂名目繁多,多以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支付。其表现形式有: 一、利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 这里说的“财物”是泛指财物以及其他财产性利益。具体包括:物品,如烟酒,金银首饰,住房,汽车等;货币,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其他财产性利益,如设定债权,免除债务,无息会低息贷款,装修住房或赠送一定数目的企业股份等。可能直接贿赂也可能变相贿赂。...
  •   核心内容:商业贿赂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经济秩序。商业贿赂犯罪有损股东权益,违背公司章程,严重的会导致公司解散的发生。在这篇文章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我国商业贿赂高发的原因,从而为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犯罪提供借鉴。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社会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只要有商业活动,几乎就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当前商业贿赂的发生多集中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交通设施建设与改造、物资采购、招标、银行信贷和教育卫生等行业和领域。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竞争机制存在缺陷,是商业贿赂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

      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尚不完善,依靠市场的宏观调控还不能解决市场的供求矛盾,行政干预现象依然存在,使得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获取高额利润,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权钱交易,采用商业贿赂的办法促成交易的实现。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完备的规章制度、是...

  • 在商业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下,有些经营者为了获得经营机会、抢占商业市场、赚取巨额利润,真的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各种商业贿赂,什么购物卡啦、旅游啦等甚是性贿赂。那么我们要追究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其追诉期是多久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一、商业贿赂罪追诉期为多长时间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二、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的区别1、主体的不同一般贿赂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相反,商...
  •   在商业竞争中,一些人为了排斥竞争对手,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中获得利益,采取贿赂的方式达到其目的。那么商业贿赂有哪些表现形式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商业贿赂有哪些表现形式的相关内容。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商业诋毁的构成要件有三个部分:主体——经营者,行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后果——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一、竞争关系的认定

      在竞争法领域,竞争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其中,直接竞争是指所经营商品之间具有替代关系的经营者相互争夺交易机会。具有直接竞争关系是我国商业诋毁案件审理中考虑的前置性条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方式日趋复杂,新型商业模式容易引发不同商业主体产生竞争关系,各国趋向于对竞争关系采取更加宽泛的解释规则,以求达到维护良好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正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竞争关系需要在直接与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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