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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出台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那很多人不清楚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内容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本人应当实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劳动力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协议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不明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合并的,劳动合同应当由合并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或者经商劳动者同意,由合并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合并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分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按照分立协议划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或者经商劳动者同意,由分立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分立后的用人单...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介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要求内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1、 实际履行的原则。所谓实际履行的原则。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不得以其他标的或方式来代替。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一方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能以罚金或赔偿损失来代替合同标的的履行,除非违约方对合同标的的履行对另一方当事人已无实际意义;而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或敦促其履行。实际履行的原则要求,劳动者一方要给管理者提供自己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动,以保证企业生産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管理这一方要爲劳动者支付必要的劳动报酬和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以保障劳动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需要。
2、 亲自履行原则。就是指双方当事人要以自己的行爲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不得由他人代爲履行。这就是说,劳动者的义务只能由劳动者自己去履行;管理者的义务只能由管理者去履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也是这样,只能依靠自己。亲自...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新标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张“护身符”,在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和复杂的今天更是如此。因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挂名挂靠、停薪留职、自动离岗&&种种“新关系”会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感到发晕。
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
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单位没有岗位或者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间可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放长假”:因单位原因放长假的职工,没有岗位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长期病号&r...
什么是不定期劳动合同?签订了不定期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由一方若想解除合同的,要怎么解除呢?针对这个问题,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不定期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我国劳动法并未对不定期劳动合同作出明文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定期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期满后,未重新订立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不定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不定期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履行,但必须给予对方合理的通知期。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劳动双方进行合意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的,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用人单位解除的时候是有赔偿金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
(1)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不但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情况不相符合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意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只要在试用期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暴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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