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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10:07:27 0人浏览

导读:

新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现法定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   2015年11月1日新刑法正式实行,新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现法定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几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为邵长胜拐卖妇女案。在该案中更让人关注的是,在邵x胜拐卖妇女案中,受害人大多为女网友。

      据介绍,犯罪分子邵长胜在2008年至2009年间,多次伙同他人拐骗妇女。2008年10月29日晚,邵长胜伙同他人,将前来与其中一名被告人见面的网友刘某某诱骗至浙江省永嘉县溪南村农田里,劫取刘某某现金170元,并殴打、猥亵及强奸了刘某某。次日,以5000元将刘某某“出售”。同年12月13日,邵x胜再次伙同他人,以游玩为名,将网友李某某诱骗至永嘉县溪南村外树林里,劫取李某某手机后实施了轮奸。次日,以5000元将李某某“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在共同犯罪中,邵x胜参与拐卖妇女8人,对被害人均积极实施了殴打、威胁、轮奸等行为,并负责联系买家、商谈交易价格,还对其中6名妇女实施了抢劫,是共同犯罪中地...

  • 以下情况下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死刑: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法律依据:
  • 以下情况下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死刑: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法律依据:
  •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一条款中的“未得逞”,不单指未达到目的,而是泛指未完成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只有这样理解“未得逞”的含义,才能使刑法总则统领分则,才能使行为犯与结果犯的既遂标准统一。因此,第一种观点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对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片面的理解。  第二种观点主要是针对有分工的共同犯罪而言的,但割裂了有组织分工的共同犯罪各个阶段行为的有机联系,忽视了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如果按此观点,不同阶段的行为人只要完成了分工范围内的行为,比如行为人收买了妇女、儿童,则不论在中转、接送阶段的行为人是否得逞,既遂即告成立。由此可必然推理出如下结论:收买或拐骗或绑架者将被害人交与下一个阶段的行为人,如负责中转或接送者,且正当交接的同时,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中转或接送者未能完成分...

  • 拐卖妇女儿童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
  •   泯灭人性的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多少年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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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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