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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7:05:48 0人浏览

导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2月20日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对照老《条例》,修正案从5个方面作了调整。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
  •   新《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2月20日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对照老《条例》,修正案从5个方面作了调整,具体体现在:

      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除上述支付渠道调整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增加了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的支出,“工伤预防”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显然不是一个概念,如何加强基金这方面支出的管理十分重要。

      二是提高了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标准。除了伤残等级为1-4级、5-6级、7-10级,分别在原标准上增加3个月、2个月和1个月标准的本人工资外,增幅最大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原标准为“40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宣传工作,现将《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宣传和学习。   一、确定宣传重点,大力宣传《条例》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要突出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参加工伤保险的重大意义,宣传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缴费义务,使广大职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
  •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 工伤就是在工作中收到的人身伤害,现在有很多行业都是风险级高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作为高风险的象征,尽管这个行业是危险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为了自己的家庭去从事着个行业。那么工伤十级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一、工伤十级认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 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 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二)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草案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同时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四)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

  •   阅读核心:本文是《工伤保险条例》完整内容,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修订的部分,自2011年1月1日生效,未修订的部分自2004年1月1日生效。

      修订信息:

      【修订文件】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修订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586号

      【修订时间】2010-12-20

      【实施时间】2011-1-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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