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14:32:53 0人浏览

导读:

扶养关系是在特定范围的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以生活扶助、供养为内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前者为扶养义务人,后者为扶养权利人。那么,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1、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2、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长济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

  • 一、抚养与监护分属不同的法律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可见,抚养和监护,是并列的两种不同的法律范畴。

    所谓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依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是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监护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被监护人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两类。二是监护人必须具有监护能力,也就是说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具有监督和保护被监护人的实际能力。三是监护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监护人须有一定的身份资格,即与被监护人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四是监护是一种法律制度。监护人的...

  •   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呢?法律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

  •   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变更

      抚养关系在离婚后,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就确定下来。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人民法院在调解、判决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子女的抚养归属也可能随之改变。从审判实践中来看,一方或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比较多,也有的是子女提出变更抚养关系。

  • 女方想抚养孩子如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抚养权,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