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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标准放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2 09:15:36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的。那么,醉驾入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醉驾入刑标准放宽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我们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的。那么,醉驾入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驾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当然也应受到相应处罚的,那么,醉驾入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醉驾入刑的标准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二、醉驾入刑——处罚条例: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

  • 危险驾驶罪最高处罚为6个月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酒醉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处罚,期限为1至6个月,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大家可以把它简单地理解为比较轻微的有期徒刑。所以,醉驾的处罚是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判刑1至6个月再加罚款。大家还需要知道: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如果符合其他条件并获得有效辩护,可以判处缓刑。在本人办理的案件中,醉驾案件获得缓刑的比例接近100%,所以,自己或亲朋因为醉驾构成犯罪,需要极力争取不进监管场所服刑而争取缓刑判决。

  •   我们都知道醉驾是违法行为,《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对醉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还是有很多人以身试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虽然他们的本意并不是这样。醉驾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醉驾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对醉驾又是怎么规定的。

      一、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二、醉驾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二)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

  • 醉酒移车构成危险驾驶吗?醉酒后不过是帮朋友移下车,未承想触犯了刑法。日前,经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陈某是跑营运的专职司机。2015年11月18日傍晚,饮酒后的陈某陪朋友向某接小孩放学。向某驾车至学校门口后下车,嘱咐陈某如遇交通堵塞就帮忙移车。陈某满口答应。其间为免拥堵,陈某先后两次移车。因闻到浓烈的酒气,路边维持交通秩序的交警怀疑陈某系“酒驾”,让其接受检查。经检验,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9.25“g100“1,属“醉驾”。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其机动车驾驶证也被吊销。陈某不过是帮忙将车移了几米,怎么就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构成犯罪呢?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从一般性违法上升为犯罪行为以来,公众普遍对酒后驾驶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但对法条的理解还不深入,也不够准确。其实“醉驾”与“酒驾”是两个概念。“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
  • 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为2010年全国“两会”提案《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建议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那么醉驾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罪分为两种情形: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以上就是“醉驾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常言道喝酒勿开车,也从一方面说明喝酒与开车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体,但凡酒驾上路不仅对自己的身体安全构成威胁,对其他人的生命也是一种巨大的潜在危险,近来南某醉驾被刑拘,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社交媒体8日消息,前足球运动员南某涉嫌醉酒驾驶,目前已被刑拘。那么关于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呢。

      一、南某醉驾被刑拘,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危险驾驶罪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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