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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属霸王条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2 09:28:48 0人浏览

导读:

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那么最终解释权属霸王条款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终解释权属霸王条款吗
  •   会员卡最终解释权属于霸王条款

      主持人:今年春节前两天张先生到办会员卡经常消费的汽车美容店洗车,谁知道洗完以后,那个伙计就在他的洗车卡里面划了两个钩,告诉他平时洗一次我们是按10块钱算的划一个钩,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们洗车涨到20块钱,所以就划两钩,张先生很奇怪,办了卡怎么能够随便涨价呢,他不服气,对方就指着洗车卡上的说明告诉他,本店对会员卡有最终解释权,节日期间洗车按照新规定执行办理。不管什么卡,只要你先付了钱主动权就掌握在对方的手里了,这是张先生在给我们投诉的时候他说的一句话,邱主任您怎么看张先生遇到的情况?

      邱律师:张先生的维权意识还是非常强的,遇到这种情况知道自己的权利,第二企业提出来到节日期间有最终解释权,这个条款应当说是无效的,我们过去也点名过霸王条款,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民事合同当中,如果双方对这个合同条款有歧异的话也是向有利于消费者这头,就是他合同不是他制定的,向这方...

  •   

       浙江省消协近日对平安保险、人民财产保险、太平保险、华安保险、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天安保险、大众保险、大地保险等十家省内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条款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条款无一例外存在有加重被保险人义务、减轻自身责任的问题。昨天,中消协、省消协联合披露了车损险的六大“霸王条款”,同时,还公开披露了人寿险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及其典型表述或案例,并加以点评。

      一、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强制被保险人提起诉讼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 2003年3月,李某驾驶保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毁、李某重伤、小客车司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小客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

  • 最终解释权-法律评析 商家我行我素 杭城不少报纸上“最终解释权”触目   今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商家”这类“霸王条款”被视为违法行为。但时至今日,各商家大幅广告末的那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依然触目。  “最终解释权”当护身符的霸王条款是否真的已到了终结时?  商家依然我行我素  昨天,记者翻开各大报纸,细看各类广告。在一些占据了整个版面的地产广告最末端,有一行小而糊的文字“本宣传品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政府最终批文及最终合同文件为准,开发商保留最终解释权”。一句“保留最终解释权”,看似就将所有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记者数了数,彩印广告中印有这行文字的几乎占了50%;而在标有“最终解释权”的广告中,房产广告又占了大约50%,其余的是食品、超市、餐厅等的促销广告。  而今年11月13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
  •   我们在外吃饭,常常遇到餐馆吃饭没发票的事。那么,餐饮行业的哪些行为是霸王条款?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事件经过】

      “在餐馆吃完饭后,要张发票太难了。”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媒体反映了自己的经历。早前,刘女士和丈夫在一家餐馆就餐,饭后要发票的时候,餐馆的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的发票用完了,您下周再过来拿吧。”一周后,刘女士去餐馆拿发票,店内工作人员仍称店内没有发票,要求刘女士过段时间来取。刘女士说:“他们就一直拖,拖到你啥时候不要了为止,他们根本就不想给发票。”

      媒体前往刘女士就餐的餐馆, 遇到同样的情况。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店内目前没有发票,媒体问啥时候有,工作人员称“不是很清楚”。媒体走访20多家餐馆后,约有60%的餐馆不提供发票,不少餐馆称&ld...

  • 有人说,买楼办手续签合同要签几十个名,一直签到手软;卖楼也办手续也要签几十个名,一直签到手酸。看来,炒楼不仅是个技术活,同样也是个体力活。像那些动辄出手几十套房子的炒家们,炒一次下来,不知道签名那只手会不会磨出茧来。

    不过,签这么多名,你真的认真看过合同的每一页吗?我估计,多数人都是粗略翻翻,毕竟经手的如果是大中介的话,谁会想到里面有什么猫腻呢?

    前一阵,我有一位朋友把手上一套二手楼出手,委托广州某知名中介代办一些手续。其中一份委托代办房产证的公正合同他随手翻了翻,当场几乎吓出一身冷汗:里面居然写着中介有权把他的房子拿去抵押,甚至有权把他的房子卖给任何人。这位朋友说,一旦真签了字,还真不知道房子会不会哪天就莫名其妙不是自己的了。

    本来代办房产证跟委托卖楼是两回事?为什么里面的条款却要包含这些不相干但非常危险致命的内容呢?看来,大公司也不是那么可靠,合同陷阱处处惊人。

    ...

  • 霸王条款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是无效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那么,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对于共有部位,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确定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归属卖方所有。

      2、车位、车库、游泳池、架空层等区域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收益权归卖方所有。

      3、本项目内任何公共地方和共有部位或其他共有服务设施、设备张贴广告、通告、招贴以及安装招牌等固定设施的相关权利及广告经营权益属于卖方所有。

      4、买方在本房地产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活动),须报卖方及/或该花园物业服务企业审核通过。

      5、本广告为要约邀请,一切图片、文字说明以合同为准。

      6、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的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7、本认购书签订7日内,认购人未能交纳首付款或与出卖人签...

  • 重庆市工商局曝光了购车合同的八个霸王条款,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避免误入经营者设置的消费陷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最终梳理出问题条款60条,其中典型不公平、不合理条款29条,共涉及具体合同条款174条。“最后曝光的这8条不合理条款,主要集中在扩大经销商的权利方面。”小编温馨提示:如果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损害了车主的合法权益,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霸王条款一:解释权永远属于销售方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条款解释权归销售方所有。工商点评: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作出含有“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等内容的规定。该条规定扩大了经营者单方解释合同的权利。霸王条款二:交车时间地点卖方定合同条款: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甲方交车单为准。工商点评:该条给予...
  •   买房签合同往往会附带一个购房补充协议,因为每个省份都有标准的购房合同范本,而根据实际情况在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条款,应当由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那么购房补充协议补充了哪些条款?购房补充协议一般包括公摊面积误差处理的约定、装修标准、支付方式变更等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购房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一般情况下规定,误差在3%范围内。超出或小于3%的比例,有购房者补交房款或退房或开发商退还部分房款等几种方式,具体就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规定。购房者签署时一定要看清条款,毕竟二百来万的房子,3%也是小六万。

      2、装修标准

      精装修的房屋,在购房合同中对装修材料一般使用“高档、进口或同档次”等不明确词语,而在补充协议中,最好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

      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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