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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件由谁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6:27:30 0人浏览

导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那么人重婚案件由谁管辖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婚案件由谁管辖
  •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十三 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本文系统介绍了重婚案件 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重婚管辖等相关法规信息。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公安局: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十三 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近几年来,各地不断发现有些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指犯重婚罪者的配偶,下同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提出控告。对于这种没有原告的重婚案件,人民法院无法受理,也无法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审判,致使这些犯重婚罪者逍遥法外,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   重婚罪的管辖

      一、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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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三、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四、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

  •   重婚罪的案件性质属于“不告不理”,如果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那么如果一方重婚,另一方向法院起诉,重婚罪由哪个机关管辖呢?重婚罪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重婚罪的管辖”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的管辖机关

      重婚罪的管辖机关:

      1、 立案侦查方面由公安机关管辖

      2、 提起公诉方面由检察院管辖,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还可以提自诉。

      3、 审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 级别管辖的话,是由基层法院管辖。

      二、重婚罪需要的证据

      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

  •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婚罪,由于重婚是自诉案件,那重婚罪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重婚罪判几年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

  •   核心内容: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以下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重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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