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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1:02:58 0人浏览

导读:

农民对于国家土地的权利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因为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由此所见,农村的宅基地都需要通过进行登记确认,那么宅基地确权?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宅基地确权
  • 住房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也有很大的争议,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呢?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案件如何解决?一、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案件如何解决1、案例1981年2月,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黄某因车祸去世。2003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张某随大儿子居住。2004年,大儿子居住房屋面临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款10万余元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36万余元。小儿子得知后,认为宅基地补偿款属于申请宅基时的黄某、张某和大儿子共同所有,三人应各享有12万余元。父亲黄某已经去世,其享有的12万余元应作为遗产由母亲、哥哥和自己共同继承。大儿子反对,双方对簿公堂。2、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从表面看争议标的是宅基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的争议...
  • 农民对于国家土地的权利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因为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由此所见,农村的宅基地都需要通过进行登记确认,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
  • 房屋宅基地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存在,偶尔会在个人与个人间发生矛盾,这时就需要进行确权了。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房屋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申请书、房屋确权的理解,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需要提交的资料1、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宅基地批准文件;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任一宗宅基地使用证均需该村农民集体同意);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①原有土地证但户口后来迁出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②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法买卖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③继承的,需提供派出所(村委、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的有关证明原件;④分家析产的,需提供分家析产的有关证明原件。5、与宅基地确权相关的其他材料。二、房屋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申...
  • 住房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也有很大的争议,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呢?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案件如何解决?一、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案件如何解决1、案例1981年2月,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黄某因车祸去世。2003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张某随大儿子居住。2004年,大儿子居住房屋面临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款10万余元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36万余元。小儿子得知后,认为宅基地补偿款属于申请宅基时的黄某、张某和大儿子共同所有,三人应各享有12万余元。父亲黄某已经去世,其享有的12万余元应作为遗产由母亲、哥哥和自己共同继承。大儿子反对,双方对簿公堂。2、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从表面看争议标的是宅基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的争议...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常见问题,比如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已被占用拿到补偿、无法复垦的承包地、公益用地占用、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等。下面一起来看看。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常见问题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4、公...

  •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自己的土地也要进行确权登记,这是为了避免土地纠纷,能够进行抵押贷款等事项。那么农村土地确权的机关是哪些?农村土地确权原则又是怎样?下面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农村土地确权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确权机关

      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

  •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确权是确定宅基地权属的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 针对“房屋确权是否还能改户主”的问题,个人观点如下:

    确权登记的是户主的名字,如果父母是户主,就会登记在他们名下,当然一个家庭用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国家为了各部门之间工作一致才用户主的名字。

    如果需要更改登记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权利人持有不动产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如果当事人需要更改户主,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更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由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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