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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下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者与开发商对比无疑是弱势群体,此时购房合同是他们唯一的“护身符”。但由于一些购房者对合同不了解,结果在交房时吃了亏才如梦方醒。记者选取今年以来南宁楼市中有代表性的案例,以此剖析合同,希望让购房者明明白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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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双重标准
2009年8月,南宁市江南区某小区在延期近两年之后,终于向业主交房。随之而来便是计算违约金的数额,但业主在翻看合同的约定时才恍然大悟,自己掉进合同的陷阱里。
原来,在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中的第1条款中规定,延期交房超过60天后,开发商每天支付的违约金为已付款的2%。据了解,南宁市大部分楼盘标准为3%。而让业主更难以接受的是,合同中约定“一旦延期超过60天,每日违约金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上限为房款的5%”。也就是说,由于违约金被封顶,所以开发商在延期时间上不受束缚,...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定金陷阱而被骗取钱财,作为买房人一定要谨慎。那么,如何避免购房定金陷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避免购房定金陷阱,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一般来说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需要进行签订买卖合同时都会需要交纳定金。这是商家为了保障商品能够如期卖出,即使没卖出也不会亏损太多的一种手段,但是定金究竟该交多少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定金数额是怎么确定的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定金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合同定金特征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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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定金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定金陷阱而被骗取钱财,作为买房人一定要谨慎。那么,如何避免购房定金陷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避免购房定金陷阱,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合同条款中能否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了,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可以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吗?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合同可以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吗?要看情形而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只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明确约定,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违约定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作为其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应当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偿还定金,如果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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