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在外地应如何起诉离婚

在外地应如何起诉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5:19:53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到当事人双方中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现在很多人常年居住在外地,而又遇到了夫妻感情破裂,并因为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等原因产生了纠纷,就会需要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那么在外地应如何起诉离婚?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外地应如何起诉离婚
  •   在外地应如何起诉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离婚要有怎样的条件?离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离婚诉讼和离婚调解?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
  • 在异地起诉离婚可以。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后被起诉,法院会将起诉状送予被告,此时被告应当查看起诉状的内容,看看起诉理由以及原因,并积极准备证据与答辩。如果真的没有经验,无从下手的,可以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这场官司。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当男方有外遇的时候,女方通常是无法忍受的,就会希望离婚因而去起诉,有的人可能会疑惑,男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男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的内容,谢谢阅读!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反之则不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可以在外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针对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这个问题,答案比较明确: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十二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那么第一点、要满足离婚起诉条件;

    第二点、要确定管辖法院;

    第三点、要办理立案、起诉手续;

    第四点、准备证据材料,而且要材料充分,法院才会受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