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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赠与有区别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09:47:36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赠与赠与有区别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遗赠与赠与有区别吗
  • 1、

    遗赠

      核心提示: 遗赠的概念: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一、遗赠的概念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受遗赠人。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以遗嘱的存在为前提,可以是遗嘱内容的一部分,而且受遗赠人取得的是遗赠人遗产的一部或全部,所以,遗嘱所应具有的条件和特征也适用于遗赠。

      二、遗赠的法律特征

      由于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所以遗嘱的特征必然反映在遗赠中,同时遗赠还有其特殊要求。作为遗赠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遗赠是无偿、要式、单方且在遗嘱人死...

  • 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只能是国家、集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但遗赠人死亡时已经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遗嘱的公证人、见证人及其配偶或其他直系血亲不得作为受遗赠人。

    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及自遗嘱生效时起由遗赠物所生的孳息,但不影响遗嘱生效时已经存在于遗赠标的上的权利。

  •   遗赠公证

      案情简介:这是一份由遗赠扶养协议引发的一份接受遗赠公证。遗赠人是赵某、王某夫妇,受赠人(扶养人)是赵文、赵兵、赵正(化名)三兄弟。遗赠人赵某、王某是原配夫妻,没有生育有子女。受赠人的母亲赵月先是遗赠人赵某的侄女。受赠人称遗赠人为小外公、小外婆。受赠人的母亲赵月先出嫁在本村,与遗赠人是隔壁邻居。遗赠人赵某夫妇由于自己没有子女,就帮侄女赵月先带小孩。受赠人之赵阿兵就是由遗赠人夫妇带大的。遗赠人赵某夫妇年纪大后,就由受赠人和受赠人的母亲赵月先照顾生活起居。为了赵某、王某夫妇能老有所养,安度晚年,遗赠人赵某、王某与受赠人赵杨文、赵阿兵、赵扬正于二OO二年九月十六日立有《扶养协议书》一份。在立该份《扶养协议书》时并未申请公证处公证。《扶养协议书》中约定:赵某、王某生前由赵杨文、赵阿兵、赵扬正扶养,赵某、王某的生养死葬都由赵杨文、赵阿兵、赵扬正承担。赵某、王某去世后留有的坐落在义乌市江...

  •   赠与人与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以后,应当是需要履行有关义务的,比如履行合同义务中的赠与义务,但在赠与物交付之前或是在转移所有权之前,一般来说,赠与人都是可以进行反悔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反悔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

  • 赠与房屋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房屋的程序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让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很多人不清楚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这两者的效力如何,其实口头遗嘱也是继承法中规定的合法订立遗嘱的形式,和公证遗嘱一样都是合法而有效的。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带来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效力的相关内容。

      一、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效力  1、口头遗嘱效力:

      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情形和特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即危急情况下且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公证遗嘱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

  •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订立赠与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赠与合同也是诺成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并且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房产遗嘱未公证有效,但是需要满足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没有漏项。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赠协议跟遗嘱都是对于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相应的分割的一个法律文书,在法律上对于这两者是有着一个明确的优先级差别的,一个更为优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优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优先

      遗嘱(遗赠)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是依据《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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