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胎儿继承情况有哪些

胎儿继承情况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7:03:00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胎儿的继承权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这时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就自始不享有继承权。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胎儿继承情况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胎儿继承情况有哪些
  • 胎儿继承遗产的情形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现实中经常会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导致被继承人的意愿落空,最终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存在逼迫、威胁、欺骗等情形;

      3、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无效;

      4、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5、遗嘱内容涉及到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6、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没有给需要被继承人抚养照顾人保留必要份额;

      7、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无效;

      8、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相互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遗嘱失效;

      10、遗嘱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导致遗嘱无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可以退房的情形如下:

    1、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擅自将该房屋抵押,导致买方不能获得房屋;

    2、签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3、签合同时,故意隐瞒该房屋已经被抵押;

    4、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

  • 如果某位孕妇的丈夫意外死亡,孕妇腹中的胎儿是否对死者的财产具有继承权,直接关系到母亲能够掌控遗产的份额的多少。因此,这是人们会经常关注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胎儿在出生前都是依附母体存在的,其并不是独立的生命体。其是否能够顺利诞生是一个不确定的事实,那如何保障胎儿的利益呢?《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胎儿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胎儿在出生时是死体的,则其没有继承权,为其留有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予以分配。

  • 胎儿继承遗产的情形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依法由胎儿的父母管理继承的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其他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未出生胎儿能继承遗产。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分娩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遗产继承的年限,专业说法应为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下面我根据遗产继承的情形对诉讼时效进行简要分析。

    一、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分割完毕,其继承权则始终存在。也就是说,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

    二、如果被继承人遗产被分割完毕,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里的二十年,是指最长诉讼时效,自继承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提起诉讼了。

    法律之所以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是因为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当你知道你的权利受到损害,就应该积极维护权利。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遗产范围、家庭情况复杂多变,不同案件不同的处理方式,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指导大家搜集资料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并...

  • 财产的继承在现代法律上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的,对于财产继承之后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公证的,但是对于放弃财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放弃继承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放弃继承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直系亲属继承是免除继承过户税费的,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二、财产公证手续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