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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改造补偿方案作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0:20:15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21年全面消灭贫困的目标,而在很多城市中,棚户区通常是贫困的代名词,所以对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是消灭贫困的重要内容,那么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棚户改造补偿方案作用
  •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棚户区将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实行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指出,由政府主导运作的2016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一律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举借政府债务。通知指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不仅有利于稳增长,而且能够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知表示,应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加大2016年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市县财政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同时,应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税收实行减免优惠政策。通知表示,需继续落实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棚户改造项目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补贴,并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
  •   现在很多城市为了加快进行城市化的进程,纷纷对以前遗留下来的老式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那么棚户区改造之后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②、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二、棚户区改造的意义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

  •   为了做好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工作,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拆迁人:青岛市市北区民生安居建设中心

      二、拆迁承办人: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拆迁分公司

      三、拆迁范围:

      禹城路:1—7号(单号),7号甲,9—13号(单号),13号甲、乙,15号,17号,4号,6号,6号甲、乙,8号,10号,10号乙,12—28号(双号),28号甲、乙,30号,32号,32号甲,34—44号(双号),44号甲;

      临清路:1号,3号,3号甲、乙、丙、丁、戌;

      福建路:16—5号,16号甲、乙、丙、丁、戌、已、庚、辛、壬,18—24号(双号),24号甲,26—30号(双号)...

  •   [案情]

      2000年12月6日,某农业局与被告某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工程公司在农业局坐落在大桥路10号的旧房土地上进行投资开发合作建房,被告李某以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在协议上签字。2003年10月17日,李某(甲方)与王某(乙方)签订一份《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协议主要约定:1、甲方(拆迁人)拆除乙方(被拆迁人)住房1套(建筑面积88平方米,砖混结构),双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甲方换给乙方新建商品房1套(为西单元东边四楼,建筑面积为118平方米,砖混结构)。

      2、甲方负责办理新房产权证,费用由甲方承担,新房于2004年8月交付乙方;产权证于2004年10月底以前交付乙方;甲方交齐了新房和产权证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15000元。3、甲方支付乙方如下房屋补偿金额:其中甲方先付给乙方搬迁费800元,等乙方空房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周转房租金及其它拆迁补偿费共...

  •   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更多关于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

  •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是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程序的原则性规定。结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个程序由以下几个步骤构成:

      (1)方案确定。《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何确定的程序,所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但这一规定也仅仅涉及了方案确定的主体,并不涉及其他任何内容。依照这一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过程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无权参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过程。所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行政机关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所作出的一个单方面决定。

      (2)方案公告。《土地管理法》仅仅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

  • 城中村是很多城市的一个风景,对于城中村来说,城中村只有租金低廉,但是环境比较脏乱差等特点,因此对于城中村往往需要进行改造,那么城中村改造他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是怎样的推进“城中村”改造要实现建筑形态改造与社会形态改造的有机结合,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可持续推进我国城中村改造。打破行政区划藩篱,实现多种安置并行。按照“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原则,建议在今后“城中村”改造建设中,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安置方式,依据改造村庄实际特点,因地制宜,将原址安置、异地安置、合并安置等方式相结合,必要时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跨区域安置村民,确保村民利益的实现。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监管扶持力度。首先,逐步完善城改项目手续,对安置先行的城改项目进行联合预审。其次,对房企的资质和实力进行前期审查;对部分高息借贷的房企,要跟踪...
  •   企业拆迁队员工来说等于失去了一份工作,也就是失去了经济来源,那么对此肯定是需要有补偿的,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包括哪些,企业拆迁是否一定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公司拆迁员工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

      一、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  1、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2、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

  •   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不可诉的,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来说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需要在裁决后才可以诉讼。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诉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1、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

      2、农村集体土地上:先裁决后诉讼。

      3、《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当补偿安置方案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时候,似乎赋予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与土地征收的相关案例介绍

      原告李某、伊某和李某某是一家,1986年从汉寿迁来常德市东郊乡某村1组,至今未承包土地,后该村变更为居民委员会,1组变更为居民小组。2010年,李某一家所在的村组土地被国家征用,所在村组未给其家庭分配土地补偿款,李某不服,以户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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