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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补偿费怎样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09:55:31 0人浏览

导读:

一些相对偏僻的地区虽然不是生活的绝佳位置,但是也有不少的居民生活在这些地方,有些建设可能也会征用这些土地,那么土地补偿费应该怎样分配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怎样分配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农村土地补偿费怎样分配
  •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那么农村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农村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一)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

  • 对于“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这个问题,我个人观点为:

    第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第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所以,土地补偿费应由村委会按照上述程序分配。通常情况下,有些地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会将土地补偿费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村集体的公共事业建设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那么,2018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是怎样规定的?一、2018国有土地拆迁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国有土地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区别1、征收主...
  •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征地补偿费用要如何分配?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开展实地调查

      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

      3、确认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调查确认中,对拒不在调查表中签字确认的,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

  •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那么农村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农村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一)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

  •   胡某自入赘某乡王庄村后,一直以耕种责任田谋生。2006年9月,胡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村委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胡某所属的生产组先后召开十余次村民代表会,最终通过了具体的分配方案:从补偿款总额中扣除49万元用于非纯农业人口的分配,剩余款项由纯农业人口平均分配。在确定非纯农业人口的分配额度时,外嫁女按纯农业户90%分配,外来户按纯农业户50%分配。该决议张榜公示后,胡某按非纯农业户的标准领取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2007年2月,胡某认为王庄村委会分配不公,截留了自己的土地补偿费,故到国土部门上访,要求村委会补发款项。村委会以原告系上门入赘为由予以拒绝。2007年5月,胡某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补发费用。

      对于如何处理胡某的诉讼请求,产生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胡某要求村委会补发“...

  •   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面临被征收的现象也是越来越多!其实,被征地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被征地以后,拿不到合理的征地补偿。那么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构成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赔偿规定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见家庭土地承包方主体是农户,并非家庭的每个成员,每个家庭成员不具有独立的家庭土地承包权,并且农村分配土地是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政策,如果家庭某个成员死亡的,按照三十年的承包期不变,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问题,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就应当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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