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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变更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6:03:26 0人浏览

导读:

借款合同变更的情形: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或者合同的基础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解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变更的情形
  • 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但是有些不公平的合同是不是可以变更呢。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哪几种?合同变更的效力是什么样的?可变更合同民事行为的效果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可变更合同类型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二、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
  • 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

    1、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一方当事人违约;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变更情形,指的是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现在大家签署合同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延,合同也是有可能需要变更的,但是这些变更也是有情况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这个情形呢,所以合同变更的情形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合同变更的情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

  •   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由于某种情况改变,有时候可能也需要变更合同。那么,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

  • 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但是有些不公平的合同是不是可以变更呢。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可变更合同类型有哪几种?合同变更的效力是什么样的?可变更合同民事行为的效果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可变更合同类型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二、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
  •   最常见的可变更合同的情形就是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更合同内容。或者是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变更。更多关于可变更的合同情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可变更的合同情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

  •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那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表意人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一方的非故意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1、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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