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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怎样救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6:19:26 0人浏览

导读: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婚姻无效怎样救济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婚姻无效怎样救济
  •   无效婚姻,一般认为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实质要件的违法结合,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对无效婚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无效婚姻包括可撤销婚姻,狭义的无效婚姻不包括可撤销婚姻。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分别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因此《婚姻法》是对无效婚姻采用狭义的概念。为论述的方便,本文对无效婚姻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下文所指的无效婚姻包括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上无效婚姻的后果主要有两点,一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二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的存在既违反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观念,更主要的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的安定秩序具有负面影响。对无效婚姻进行干预和制裁,体现的是法律和社会对违法婚姻的一种否定性价值评判。在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中,往往存在着恶意当事人采取种种手...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信金国律师。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分别是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婚姻是自始至终无效的,此时男女之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所以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无效婚姻是指三种情形的婚姻: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婚姻法》规定了的无效婚姻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附:重婚的法定条件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
  •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一般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重婚申请无效的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如果未达法定婚龄以及近亲属结婚的,利害关系人是近亲属;如果是患有疾病的,利害关系人为与当事人一起生活的亲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在结婚之前,我们应该考虑清楚双方的条件,以及各自的情况有没有满足法律无效婚姻的情形?无效婚姻将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应该尽早的避免,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哪些情形的婚姻无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哪些情形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三...
  •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的情形如下: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以及所生的子女作出适当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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